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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中心
产品详情
岩石改性铵油炸药
适用范围:
本产品由本产品由氧化剂、还原剂、改性剂等组成。
1、执行标准:WJ9026-2004
2、用途:适用于无可燃气和(或)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。
3、规格及包装:φ32mm-150g每件24kg.散装,每件25kg.
4、主要性能指标:
项目指标
药卷密度g/cm30.90g/cm3~1.10g/cm3
殉爆距离cm≥3cm
猛度mm≥12mm
爆速m/s≥3.2×103m/s
作功能力ml≥298mL
使用保证期d180天
5、运输: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。
6、贮存:应贮存在通风良好、干燥的库房内,不得与雷管及其它起爆器材共存放。
7、使用方法:
7.1 本产品使用8号雷管起爆。向药体插入雷管时,应先用木制或铜制专用工具插破药卷一端中心,再将雷管从中心位置完全插入药卷内;然后用其脚线挽口把雷管牢固捆绑在药卷轴中心位置,使雷管不被拉脱。
7.2 装添药时,用木(竹)棍将药卷一个接一个推入炮眼内,防止用力过猛,使药卷变形而影响装填。药卷之间保持首尾相接,并应防止碎岩块隔离在药卷之间。为了更好地发挥炸药的爆轰性能,在进行孔内爆破时,按有关规程进行封填炮泥。
7.3 本产品有硬化状况时,使用前先使其松散。硬化到不能松散时,不得使用。若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向生产厂反映,以便查明原因,共同解决。